只要实施《人性化的福利与婚姻制度》就能从根本上解决——社会贫富悬殊日益扩大以及人口结婚率与出生率都过低的问题!
——许多矛盾的社会问题确实会让人觉得无所适从、不知该如何做才好?!
比如:高福利一定会导致人类变得更堕落!
但现在主流的民主国家几乎都普遍遇到了——人口出生率和结婚率都过低的问题!
因此各国往往也只能尽可能用——免费幼托、免费教育、廉价的住房和养老服务等等这些公民福利——去利诱百姓结婚与生育下一代!
其实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不愿结婚和不愿生孩子的普通人,而我的个人观点是:
为了解决和满足社会大众——普遍存在的各种需要、那就意味着——必须从一开始就应该去想尽办法——努力的争取为每个人——创造出某些——更大的需要!
所以若能再次重新恢复——我国古代那种《一夫一妻多妾制》这确实就能相对的——比较好的解决这些问题!
虽然从表面上看:
这似乎是让富人打破了社会公平的界限、并且能让他们找更多的妻子、而穷人却更难找到妻子?
但在这个世上、实际上却从来都不存在什么绝对意义上的所谓——公平的,而只有相对合理、相对人性化的、那种程度的公平!
那这种相对而言——似乎显得更为人性化的《古代婚姻制度》其实是在说:
你必须要能给你的妻子至少提供——合法的——妾的身份才行,若你没能力养活那么多的妾、那就要学会——适可而止、那就不要再去找那么多的妻子!
而且是有多大的财力才有可能去找多少个妾!
这可远比今天——许多富人一个人同时包养了好几百个女人、但这些女人却既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名份、也没任何财产继承权、又不能给自己的私生子女上户口——可要远远强得多了!
所以古代那种富人勾引、出轨穷人合法妻子的事相对的也比较少、而那时的中国社会相比我们今天而言、也显得相对的、要更为和谐一些!
因为法律既然允许富人去找妾、那富人就能大大方方的去找社会上那些未婚的女人、而完全不必再去刻意的——打那些穷人妻子的主意了!
况且女人作为一个妾是受到部分法律保护的、她和她的孩子都不用太担心法律上的难题、这也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——确保了女性的法律地位、这可远比——还在鼓吹男女平等、以及还在街头——无谓的呐喊着所谓——《女权主义》的今天——不知要好了多少倍了?!
此外、我国古代法律还非常严格的明文规定:
女人如果到了一定年龄还不愿出嫁、那她和她的父母家长也都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!
所以我国古代还从未出现过像今天这样的——众多大龄未婚剩女向贫穷男性漫天要价的丑陋现象!
因为你如果没机会去做富人的妾、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去找个普通男人、把自己尽早的嫁掉、以防受到法律上的惩罚!
那么再加上富人的妾能为家庭和国家生育一大堆合法的孩子,因此我国古代无论是人口的出生率、还是结婚率都始终能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!
当然在共匪解体后、未来的民主中国若在《婚姻法》的问题上仅仅只是做到上述所说的这些方面、那恐怕还不足以保障普通男女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尊严!
所以应该在上述所说的这些基础上、再增加一些补充的规定:
比如——富人若不能给那些——和自己发生过关系的女人——提供法律上认可的——妾的身份,那就应该在法律上自动视作是——强奸的罪行,并应该判处死刑;
再比如——富人如果明知——某个女人已经是某个穷人的女朋友、未婚妻或是妻子,但却还仍然——要与其发生男女关系、那也同样要判处死刑;
此外法律还应该——随时根据社会的贫富悬殊程度——对富人的妻妾数量——设置一定的法律上限,除非富人的这些妻妾全都丧失了生育继承人的能力、否则拥有妻妾的数量——超过法定数量的——那些富人也需要——依法受到相应的司法制裁;
另外、富人既然能养活如此多的妾、那当然也就——无需再由政府提供的免费福利——去帮他们养育子女了!
所以像——免费的幼托、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养老等等的这些——高福利的国家政策应该也——只需要提供给那些——家庭年收入低于多少万的——那些穷人的家庭、而完全不该再提供给那些——有条件去找妾的——那些富人的家庭!
若未来那个民主中国的——《社会福利政策和婚姻制度》真的都能完善到——以上所说的这种程度、那么若再能——同时配合一定规模的——其它公民社会福利,估计就足以——从根本上彻底解决——人口出生率和结婚率都过低以及——社会贫富悬殊日益扩大的问题了!
而且这样还能——同时避免和杜绝类似——西门庆出轨了穷人的妻子潘金莲后、被愤怒的武松一起斩杀的——那种社会悲剧的再次发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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